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遭受飛彈襲擊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地發現有延期信管或未爆炸之飛彈,應依照未爆炸彈處理作業手冊之規
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