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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警察機關警光山莊及會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管理機關或受託管理機關應遴派或自行僱用管理人員常駐管理;其僱用管
理人員之待遇、福利等事宜,應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訂定契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