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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警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0 條
本辦法修正施行前,關於駐衛警察薪津、實物代金、退職、撫慰及資遣之規定,有利於在職駐衛警察者,依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