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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第 19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被害人之申請,核發下列補助:
一、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及心理復健費用。
二、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
三、其他費用。
前項補助對象、條件及金額等事項之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