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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寓大廈及社區安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巡守組織之設置、編組及巡守區域之規劃,由當地警察分駐 (派出) 所會
同村 (里) 、鄰長、村 (里) 幹事共同策劃輔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