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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廣告物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廣告物申請許可之書表格式、有關證明文件及許可證費,由各該管中央主
管機關定之。
前項許可證費之收取,應依預算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