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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警察大學辦事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圖書館分設二組,其職掌如下:
一、採編組
(一)圖書資料規劃發展事項。
(二)圖書資料之採購、驗收、登錄及統計事項。
(三)圖書資料之分類編目及目錄編製事項。
(四)期刊之訂購、登錄、催缺、裝釘事項。
(五)各系所專業書刊採購、登錄、管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採編事項。
二、閱覽組
(一)圖書資料之閱覽服務事項。
(二)圖書之出借、歸還、查詢、預約服務事項。
(三)學術性公報之登錄及管理事項。
(四)圖書資料之諮詢、檢索、推廣及管理事項。
(五)圖書館館際合作事項。
(六)國內外政府出版品蒐集、登錄事項。
(七)縮影及視聽資料、教職員著作、博碩士論文之管理事項。
(八)圖書館之研究發展事項。
(九)校史館及世界警察博物館書刊、文物、資料之蒐集、典藏、陳列展示事項。
(十)特藏室典藏書刊、文物、資料之蒐集、登錄及管理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閱覽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