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復育計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劃定機關應邀請原住民族部落參與復育計畫擬訂、通盤檢討及隨時變更,並於召開相關會議十四日前以書面通知原住民族部落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