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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中央主管機關每五年至少辦理一次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調查實施範圍為全國國土計畫之計畫範圍;必要時,得採分期分區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