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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符合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計畫管制事項,其許可條件如下:
一、符合海岸保護計畫、海岸防護計畫所載明之相容使用,且非屬禁止使用項目。
二、海岸保護計畫或海岸防護計畫公告實施前,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提出區位無替代性評估。
(二)不得影響保護或防護標的,並徵詢海岸保護計畫或海岸防護計畫擬訂機關之意見。
三、本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依其他法律規定納入保護而免訂定海岸保護計畫之地區,已徵得海岸保護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