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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濕地保育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家公園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6 條
規避、妨礙或拒絕第六條第二項之調查或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調查、查驗或定期檢查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按次處罰並強制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