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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新建無障礙住宅標章者,應備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建築物使用執照。
三、無障礙設施竣工圖說。
四、經依法登記開業建築師簽章負責之無障礙住宅竣工查驗合格簽證表。
前項第三款無障礙設施竣工圖說應包括工程圖樣種類及說明書應標示事項,如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