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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木包工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登記為土木包工業者,應具備左列條件:
一、資本額在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者。
二、有三年以上在營造廠商或工程機關服務,確有從事建築或土木工程施
工經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