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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營繕工程承攬契約(以下簡稱契約)應記載事項之實施,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之內容,除第四條規定外,依當事人之約定;當事人未約定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