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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造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營造業登記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營造業名稱及地址。
二、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及住址。
三、專任工程人員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及履歷。
四、內部組織。
五、資本分析。
六、業務範圍。
七、營造業及其負責人之印鑑。
八、專任工程人員之簽名及印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