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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75 條
結構混凝土構件應承受依本編第一章規定之各種載重、地震力及風力,尚應考慮使用環境之其他規定作用力。
設計載重為前項各種載重及各力之組合,應符合所採用設計方法及設計規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