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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屋面重量,應按實計算,並不得小於下表所列;不在表列之屋面亦應按實計算重量:
┌───────┬───────┬─────┬───────┐
│屋面名稱 │重量(公斤/平│屋面名稱 │重量(公斤/平│
│ │方公尺) │ │方公尺) │
├───────┼───────┼─────┼───────┤
│文化瓦 │六十 │白鐵皮浪板│七點五 │
├───────┼───────┼─────┼───────┤
│水泥瓦 │四十五 │鋁反浪板 │二點五 │
├───────┼───────┼─────┼───────┤
│紅土瓦 │一百二十 │六毫米玻璃│十六 │
├───────┼───────┼─────┼───────┤
│單層瀝青防水紅│三點五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