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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九十三年三月十日修正之第 301  條條文,施行日期另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11 條
學校類建築物之行政辦公、教室等居室空間之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應分別低於下表之基準值。但符合本編第三百零八條之二規定者,不在此限:
┌───────┬──────┬──────────────┐
│學校類建築物:│ 氣候分區 │窗面平均日射取得量 │
│D 類第三組 │ │單位:千瓦.小時∕(平方公尺│
│D 類第四組 │ │.年) │
│F 類第二組 ├──────┼──────────────┤
│ │北部氣候區 │一百六十 │
│ ├──────┼──────────────┤
│ │中部氣候區 │二百 │
│ ├──────┼──────────────┤
│ │南部氣候區 │二百三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