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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第 22 條
專業營造業登記經營本法第八條所定二項以上專業工程項目者,應加入各
該專業營造業公會。
本法第八條各款所定專業工程項目包含二種以上不同專業性質時,得分別
設立公會。
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暫加入綜合營造業公會之專業營造業,應於
專業營造業公會設立後三個月內,加入該專業營造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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