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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造業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改善營造業經營能力,提升其技術水準,得協調相關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採取輔導措施:
一、市場調查及開發。
二、改善產業環境。
三、強化技術研發及資訊整合。
四、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五、健全人力培訓機制。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輔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