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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條例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申請貸款自建國民住宅,得依十五年以上分期攤還之方式辦理貸款,其貸
款額度不得低於造價之百分之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