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顧問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技術顧問機構之執業技師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僅得在該機構執行
技師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