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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0 條
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工程受益費經徵業務之事項如左:
一、繕發繳納通知單及催繳。
二、送達回證之查核及保管。
三、無法送達案件之處理或簽會有關單位辦理。
四、申請更正及復查案件之受理。
五、徵績查核及報表。
六、滯納清冊之填送及欠費案件之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