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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4 條
徵收工程受益費,應依據工程計畫,繪製受益範圍圖,其順序如左:
一、套圖:以都市計畫圖、工程計畫圖與地籍圖套繪受益範圍圖。
二、校圖:將受益範圍圖與地政機關之地籍圖校對,其土地如有合併分割者,就圖修正之。
三、標示受益範圍:將校正後之受益範圍圖依實際需要晒圖,就圖描繪受益區線及範圍並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