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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以土地重劃區段徵收開發新社區安置九二一震災受災戶土地之處理及配售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1 條
重劃範圍內之公有及未登記土地,除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十一條規
定抵充及優先指配於未列為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外,應優先指配為安
置受災戶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