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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禁止挖掘道路範圍之公告,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共同管道種類。
二、共同管道實施建設進度。
三、禁止挖掘道路範圍及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