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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新市鎮建設獎勵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股份有限公司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減免地價稅者,應於開工後三十日內,檢附減免地價稅證明及土地清冊等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稽徵機關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