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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新市鎮土地標售標租投資計畫審查準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投資計畫送達主管機關後,投資人不得要求修改、更正、抽換或撤回。但經主管機關初審通知限期補正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