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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會應於召開委員會議前五日將會議議程及有關資料隨同開會通知送達各
委員;但緊急性之臨時會議,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