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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送出基地除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土地外,得分次移轉容積。接受基地在不超過第八條規定之可移入容積內,得分次移入不同送出基地之容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