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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聯席會議應有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或其專案小組之委員各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聯席會議開會時,有利害關係之委員或代表應自行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