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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左列用地得准投資興建停車場。
一、都市計畫範圍內設置之停車場用地。
二、都市計畫範圍內依都市計畫法令,得興建停車場之公園、廣場、學校
、道路用地。
三、都市計畫範圍內商業區、住宅區、工業區得興建小型汽車臨時性停車
場之土地。
四、建築物法定空地之地下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