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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0 條
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經報縣(市)政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者,得就原規定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原規定未訂定容積率者,得依重建時容積率重建,並酌予提高。但最高以不超過其原規定容積率、重建時容積率或總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三十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