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4-1 條
體育運動區以供下列使用為主:
一、傑出運動名人館、運動博物館及紀念性建築物。
二、運動訓練設施。
三、運動設施。
四、國民運動中心。
五、其他與體育運動相關,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