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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幹導線及支導線測量儘可能利用都市計畫樁位為導線點,並與該地區之地籍測量控制點或圖根點聯測。在修訂及擴大都市計畫地區,導線測量時,應與鄰近相關樁位聯測。
各導線於導線網規劃時,應儘可能增加多餘觀測,其導線計算應採用導線網整體平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