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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或營造業置有測量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之測繪業務,其簽證不適用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