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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營或受聘於測繪業之測量技師簽證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技師法之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測量技師執業執照之核發、撤銷、廢止、註銷及執業執照登記事項之記載時,應副知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