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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不動產仲介經紀業,指經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依不動產
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許可經營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務,並依同條例施
行細則第五條規定准予備查之公司或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