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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7 條
戶地測量之圖廓橫長為四十公分,縱長為三十公分。但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