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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耕地租約登記辦法(新 89.04.26 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申請租約續訂登記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原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