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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排水幹線應設於重劃區內最低處,並應能兼顧地表及地下排水。
排水路採用具涵養水資源及維護原有重劃區生態之工法,避免於渠底採混凝土打底等硬體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