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營建建設基
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內政部為主管機關,縣 (市) 政
府、鄉 (鎮、市、區) 公所為協辦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