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設定抵押權登記簡化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地政機關依前條規定辦理補正之通知,限以一次,應將需加補正事項詳明
開列齊全,不得零星逐次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