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9 條
本條例第六十三條所稱因實施市地重劃致不能達到原租賃之目的者,指左列情形而言:
一、重劃後未受分配土地者。
二、重劃後分配之土地,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不能達到原租賃目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