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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1 條
第二條第三類及第四類土地,應免予編號登記。但因地籍管理必須編號登記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