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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7 條
住宿式照顧服務內容如下:
一、日間活動服務。
二、復健服務。
三、生活自理能力增進。
四、膳食服務。
五、緊急送醫服務。
六、休閒活動服務。
七、社交活動服務。
八、家屬諮詢服務。
九、其他相關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