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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莫拉克颱風災區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中心應置主任一名,綜理中心業務;得置行政人員、社會工作人員、心
理輔導人員或其他與服務內容相關之專業人員辦理各項服務。
本中心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應優先雇用原住民或熟諳原住民族社會及文
化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