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8-1 條
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所稱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指每四年檢討調整給付金額當年,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之前一年一月至十二月為止十二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並計算至二位小數,以下四捨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