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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