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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領取本津貼者應實際照顧受照顧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照顧者每年至少派員查核一次。